我租了一個情人

當孩子搬去跟情人同居時

當孩子搬去跟情人同居時 (當然也包括孩子的情人搬來與孩子住...)當您仍然不明白為什麼您的孩子非要搬去跟情人住時

您犯的第一個錯 就是:您的孩子自以為已經轉大人了

雖然你我都清楚他(她)內心仍然是孩子...但我們卻不能當他(她)是孩子...未婚同居的人愈來愈多

但住在一起就皆大歡喜了嗎?當孩子跟人同居時

做父母的又該怎麼辦?文/吳若女 在大學任教的葉小姐

兒子已成年就業

平日努力工作

下了班和時下年輕人一般

愛上夜店

因此她常不知道兒子幾點才回家。

心想孩子大了

別特別掛心

應多給小孩一點空間和自由。

有一陣子

她和先生發現兒子外宿多日未歸

有些衣服也不見了

才問兒子怎麼回事

兒子說搬去和女朋友住了。

葉小姐生長在保守的年代

很難接受未婚即同居。

但在大學教書的她

又看到同居的大學生愈來愈多

似乎見怪不怪

啞然發現是整個社會都變了

似乎最好跟著時代轉換心情。

其實很多家有年輕人的父母也為此擔心憂慮

卻不知該如何和孩子溝通。

時代真的變了嗎?當孩子想搬去跟他住或根本已住在一起時

父母該怎麼辦?能建議孩子思考哪些問題

做好哪些準備?同居是潮流

也有潛在風險也許做父母的需先認清一個事實

未婚同居的確是一個新潮流

寧可同居而不婚、晚婚的人口愈來愈多

中外皆然。

美國在1970年代大概有50萬對情侶同居

現在已超過500萬對。

法國今年5月最新的研究也顯示

歐洲全境的結婚率都在下降

男女寧可同居也不願走進禮堂。

而台灣的同居人口

根據國科會研究計劃的統計

可能超過44萬人

這還不包括租房同居的大學生。

未婚同居不再是好萊塢明星的專利

台灣有許多演藝人員也不再遮遮掩掩

大方分享他們同住的事實及生子的喜悅

等孩子生下來再補辦婚禮。

不過

並非每對同居男女都有個快樂結局

其中有潛藏的風險。

像大安婦女服務中心督導王青琬就曾碰過一個案例

26歲的安琪在大學畢業後遠赴台北工作

為了想要有家的感覺而和男友同居。

同住三年當中曾拿掉過一次小孩

因為男友認為要先立業再成家

不贊成結婚養小孩。

最後安琪又懷孕了

這次她堅持要生下來

但兩人為此爭吵不已。

有一天安琪下班回家發現男朋友搬走了

他的手機已暫停使用

上班的地方也說他一個月前已離職。

當安琪決定再次拿小孩時

也過了25週可動手術的安全期。

安琪陷入一片絕望

覺得老天爺開了她好大一個玩笑。

安琪不是獨立個案

王青琬說

許多未婚懷孕的女性被問到孩子的爸爸時

常常只能支支吾吾回答:「他失蹤了

找不到人了!

」淚水中夾雜感傷與絕望。

除了懷孕生子或墮胎之外

許多研究也顯示

對於想要結婚、邁入禮堂的人來說

同居並沒有益處

反而會帶來一些壞處和不良的影響。

像美國羅傑斯大學一項長達十年的研究就發現

同居愈久愈不容易結婚。

美國《今日心理學》的報導也指出

婚前同居者的離婚率比未同居者高出兩倍。

再者

婚前就住在一起的夫妻

婚姻品質較差

因為他們從同居就開始爭吵、溝通較少、承諾不夠、滿意度也較低。

紐約精神科醫師雅各則是在《有關婚姻的愛與謊言》中一針見血的說

女性在同居關係中多期待或等待結婚生子

男性卻還在觀望。

甚至認為可以找到更好的人。

要他們給承諾結婚

他們通常會溜之大吉

使同居關係破裂

女方則得獨自面對懷孕生子或墮胎。

這樣的情況中外皆然

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副教授林如萍就苦口婆心勸告身旁的女學生

別因為男友說可以節省房租

就輕易搬去住在一塊兒。

如果真的同住了

關係還算穩定且良好

也不要拖太久

要趕快結婚

就像老一輩所說的

訂了婚就別拖過三個月才結婚。

美國一項針對136對伴侶所做的研究也發現

住在一起前已有承諾、準備要結婚的同居關係會比較好

因為雙方已有心理準備要彼此協調或溝通

而不是不合或不高興可隨時走人。

因此

如果只是為了省房租、約會後送回家嫌麻煩、想常常黏在一起、方便親熱做愛、生活上有人照顧等簡單的理由而住在一塊兒

沒想過背後更深層的承諾與考量

其實是最危險

風險也最大的。

反對沒有用

討論卻有幫助怎麼辦?為人父母怎麼受得了眼見兒女步入險境?別忘了

孩子是在同居潮流的世代中長大

當他們理直氢%EMA3地說:「我跟他交往

為什麼不能住在一起」或「我們都離家在外地工作(或唸書)

可以省房租

也有人照應

大家都是這樣」時

「別只是一味的反對

因為反對不是一個理由

」王青琬督導從多年經驗中發現。

而是跟孩子討論他們是不是已經想清楚、做好同居準備?恐怕更重要。

可試著從以下四個方向和孩子討論:在金錢生活上

你應付得來嗎?處理過各種學生問題的東海大學學務長彭懷真表示

同居這種沒辦法拿到檯面談的話題很難談

但可從最實際的生活層面談起

例如

金錢和時間的分配與運用。

彭懷真曾看過許多在同居關係中的男學生為了要「養家」

過度打工

成績不及格而被退學。

他無奈地笑著表示

不要看他們只是同居

會很快按傳統價值分工

男生負責同居中所有的開銷

女生則是整理家務

照顧兩個人的生活。

因此

父母可以很實際的和孩子討論:「你們住在一起錢夠用嗎?你有能力做這件事嗎?」例如在郊區的大學生租一個房間是1000元

兩個人住一個套房則需要6000元以上

增加的5000元要打工多久才能賺得到?這樣還能兼顧課業嗎?彭懷真建議

即使知道孩子跟異性同居

原本該給的生活費也不要變。

因為如果減少

會讓孩子誤以為是在懲罰他的同居行為

想用金錢來控制他。

也不要多給

免得讓孩子覺得父母支持他的同居行為

要讓孩子為自己同居多出來的開銷負責。

至於已成年就業的孩子

在支出與收入方面

當然比較不需要父母擔心

不過馬偕醫院協談中心諮商心理師呂奕熹建議父母可提醒孩子:「你們在金錢和生活上是否平等?」同居關係一如婚姻

負責賺錢或掌經濟大權的人權力通常較大

會讓關係失去平衡

需提醒孩子不要為對方扭曲或放棄自己。

也可以從疼惜孩子的角度表達關心與不捨

例如

「我覺得有點難過

因為你要跟另一個人住在一起

爸媽會擔心

怕你被別人欺負。

」或是「你們兩個人同樣要上班

下班你還要做那麼多事

爸媽覺得這樣對你不公平

怕你太累、太辛苦。

」透過這種語句讓孩子知道父母的感受與想法。

他/她是你要的嗎?在情感的部份

呂奕熹建議父母

不要去批評孩子的對象

告訴孩子對方哪裡好或不好

而是提醒孩子:「這個人是不是你想要的?他可以給你什麼?是你要的嗎?」用一個比較平衡的觀點來跟孩子討論

提醒孩子

如果這個人不是你所要的

卻又跟他住在一起

有那麼深的關係和情感投入

萬一對方劈腿或移情別戀值得嗎?也許孩子會打包票說沒問題

因為他可能還沒看到對方的全貌或潛藏的危機

但一定要尊重孩子的決定

呂奕熹一再提醒

孩子大了

父母只能盡可能提醒和告知

但也要讓他們知道

如果出問題或受傷害了

父母永遠願意伸手協助

而不要害怕或自覺無臉回家求援。

你們對彼此的期待是什麼?當然

也可以和孩子聊聊他們兩個人對住在一起的目的和期待是什麼?如前所述

男女性對同居關係的期待和態度落差很大。

女性多希望安定下來

但男性則覺得是個交談和性的對象。

這也是父母擔心孩子同居多年沒有結果的原因

所以可試著和孩子聊聊:「你們住在一起的目的是什麼?你的期待是什麼?對方的期待又是什麼?」如果雙方的期待都是以結婚為前題

有足夠的承諾

父母親其實不用太擔心

孩子可能因為忙碌或其他考量還無法籌辦婚禮。

但也可以常常邀請孩子和對方來家裏吃飯走動

增加彼此的感情和了解

讓他們感受到父母的善意與關心。

如果雙方期待差異太大

如一方很想走入婚婚

另一方則不

也可以問他會如何處理和面對?也許孩子會辯解或隱瞞

但至少可提醒或強迫孩子去想像可能有這些狀況。

其實孩子陸陸續續也會從身旁朋友或同學聽到不同的故事與遭遇

他們會從中得到啟發和思考。

如果孩子主動說起這些故事

不妨靜心聆聽

順勢和他們聊下去

製造更多的討論空間。

是否做好保護措施?長年從事性別教育的師大教育學院院長晏涵文表示

性是最難以啟齒

最難談的

特別是在親子之間。

因為他們做過幾次性教育調查

發現爸爸媽媽和孩子之間

幾乎不會談親密關係是怎麼回事。

如果要談

也要奠基在原本的親子關係就很好的情況下。

像他自己

從小和兩個兒子無話不談

他和太太都很清楚孩子什麼時候交女朋友或換女朋友

太太更是清楚是否有親密關係。

他表示

自己和太太不會和孩子特別去談性或是否要同居

但他們很早就教會孩子要如何保護自己、尊重女性

以及走進親密關係時的承諾。

如果親子關係原本就不夠密切

長年處理學生事務的彭懷真建議

不妨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像學校的輔導中心。

因為父母通常都是第一次碰到孩子與人同居的問題

但輔導人員已經看過太多

知道如何接手跟孩子溝通或做後續處理。

彭懷真比喻

當孩子出事或有麻煩時

就像打排球

有球飛過來

父母把球接下來就是

不要讓球掉下來

自傷或傷人

但可以把球轉給專業的諮商人員。

家有中小學小孩的父母

不妨提前提醒孩子要尊重愛惜自己的身體。

呂奕熹建議父母

從小告訴孩子:「你是我們的寶貝

你也是你自己的珍寶。

」沒必要隨便糟蹋自己

或輕易嘗試很多不好的對象。

愈早建立孩子的內在價值

愈能抵禦外在巨變的洪流。

從以上幾個問題切入

和孩子討論

交換心得

孩子會感受到父母深切的關心

而不是只有反對或指責。

永遠為孩子留一盞燈晏涵文提醒父母

當孩子與異性同居時

不要覺得是世界末日或有辱家風

因為「性=不道德」的時代已經過去

更重要的是提醒孩子應該想清楚哪些問題、做好哪些準備。

同時也要讓孩子知道

父母永遠愛他們

在他們受傷或出問題時願意幫助他們。

葉小姐在內心也曾有過掙扎

但在讀了散文家王鼎鈞一篇文章後

幡然大悟。

那篇文章述說兩個家的小孩都和自己的父母吵架

憤而離家。

有一家人的父母氣得把門鎖換了

也把燈關黑了

小孩後悔想回家

卻不得其門而入。

另一家的父母卻每天都打開燈

在廚房裏熬著粥

有一天孩子試著開門回家

結果很容易就進去了

而且坐下來狼吞虎嚥吃起粥來

感受到父母無盡的愛與關心。

因此

她決定留一盞燈給孩子。

在孩子搬出去後

經常打電話給他

並邀他有空回家吃飯

繼續保持很好的互動

並沒有因此把孩子趕出去或絕裂。

一年後

孩子主動問她可不可以搬回家

全家人又是開開心心幫他搬行李

歡迎他回家

至今孩子不曾再搬出去。

孩子回來後

才慢慢談到在同居關係中不愉快的經驗

以及發現對方的個性與精神狀態非自己所能面對與接受。

葉小姐一樣尊重孩子

不多追問

只是傾聽

表達關心。

為孩子留一盞燈

開放一個讓他們願意回來談的空間

陪他們走過不同的人生階段。

出處: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bahai-faith/article/view?aid=194

我租了一個情人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76004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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